

發(fā)熱是兒童最常見的臨床癥狀之一,也是兒科門診尤其是急診最常見的主訴之一,大家都知道使用退熱藥物來退熱,但是在現實生活中,一些問題總是困惑許多患兒家長,如:兒童發(fā)熱何時使用退熱藥物?、不同年齡兒童如何正確選擇退熱藥物?、如果高熱不退,間隔多久才能再次使用退熱藥物?等等,關于以上類似問題,下面由漯河市中心醫(yī)院兒科萬玉副主任醫(yī)師給大家逐一詳細解答。
1.什么是發(fā)熱?
發(fā)熱是指各種原因引起體溫調節(jié)中樞的功能障礙,體溫升高超出正常范圍,臨床工作中通常采用肛溫≥38℃或腋溫≥37.5℃定義為發(fā)熱。
2.如何物理降溫?
不推薦酒精擦身、冰水灌腸等方法用于退熱,可以使用溫水外敷額頭、退熱貼、溫水浴、減少穿著衣物、降低室內溫度等方法降溫。
3.何時使用退熱藥物?
≥2月齡、腋溫≥38.2℃,或因發(fā)熱導致不舒適和情緒低落的發(fā)熱兒童,應給予退熱藥物。對患有慢性疾病的或病重者、重要臟器功能障礙者,應積極降溫。
4.兒童高熱時可以選擇哪些退熱藥物?
推薦應用對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;不推薦安乃近(18歲以下禁用)、阿司匹林(僅限川崎?。?、賴氨匹林(16歲以下慎用,3月以下禁用)、尼美舒利(12歲以下禁用)、對乙酰水楊酸、吲哚美辛等;反對使用糖皮質激素作為退熱劑應用于兒童退熱。
5.不同年齡兒童如何正確選擇退熱藥物?
新生兒及<2月齡的嬰兒,禁用任何退熱藥物(可采用松解包被、退熱貼、溫水浴等降溫);2-6月齡:對乙酰氨基酚;>6月齡:對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;>12歲:對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;
6.如果反復高熱,可以聯(lián)合或交替使用退熱藥物嗎?
不推薦對乙酰氨基酚與布洛芬聯(lián)合或交替使用,兩藥聯(lián)合使用不能提高患兒的舒適程度,增加了藥物不良反應的風險。
7.高熱不退,間隔多久才能再次使用退熱藥物?
使用退熱藥物后體溫多在30~60min開始下降,部分患兒如仍高熱不退,一般應間隔4h以上方可重復使用;期間應重點關注病因的查找與治療,并輔以恰當的物理降溫措施。
8.特殊情況下退熱藥物如何應用?
對于熱性驚厥患兒,現有證據表明,退熱藥不能阻止熱性驚厥發(fā)作,對其無預防作用,但可適當提前至38℃使用。肝功能不全伴高熱者,禁用對乙酰氨基酚,必要時可選用布洛芬。腎功能不全患兒伴發(fā)熱時,禁用布洛芬,必要時可選用對乙酰氨基酚。心功能不全及心力衰竭患兒發(fā)熱時,不推薦使用布洛芬,可選用對乙酰氨基酚。G-6-PD缺乏癥的患兒禁用對乙酰氨基酚,必要時可選用布洛芬。